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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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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专合组织建设的建议

来源:少数民族界别        浏览:63586 次        时间:2019-04-12 09:04:00

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从无到有、数量型发展的初级阶段,着力推动农村专合组织建设,对助力精准脱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专合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全县21%合作社运转正常,79%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处于停止状态或名存实亡;合作社联结农户机制不健全,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咨询服务,收购、销售生产资料,供应利益机制不健全。

(二)经营规模较小。农村专业合作社出资认购资本金不多,固定资产较少,经营规模小,带来运营管理水平低下,抵御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能力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入社社员少,带动农户和辐射范围低。

(三)运作不够规范。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低层次的家庭作坊式的经营,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不少合作社登记注册,只是名义上成立,没有实质性生产联合服务;也有一些是借用名义,为自己的农产品进入市场(超市)或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在组织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方面,缺少具有针对性的操作办法和议事规则,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即使有也没严格执行,无约束力,导致成员对合作社的期望值不高,社会影响力不大。

(四)配套措施执行不力。国家出台了对专业合作组织贷款优惠及简化贷款手续和有关税务减免政策,在银行和信用社方面无法执行,专业合作组织资金缺口很难得到解决,特别是生产旺季缺乏流动资金,阻碍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只有税务部门的税务减免得到执行。

二、建议意见

(一)建立机制,择优扶持。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方面优先选择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重要的实施载体,创造机会发展壮大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要建立对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投入机制。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过程中,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力争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加强对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人员培训,特别对合作组织管理人员、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增强合作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合作组织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合作组织的规模和带动能力。

(三)强化服务,加强指导。针对我县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社运作不够规范,部分农民合作意识淡薄的问题,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组织指导,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切实发挥“三会”功能,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依法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同时,建立示范社激励制度,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发展。积极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参加省、市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打造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产品品牌,以品牌效应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四)政策扶持,积极引导。2017年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奖励扶持政策》中,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土地流转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落实好已有的扶持政策,同时把我县要发展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机结合起来,把支柱产业做大做强,从单一的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发展,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五)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一是引导和鼓励农村专合经济组织积极进行GAR认证,养殖场进行标准化体系建设,并抓好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他认证。二是加快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为市场准入提供基础保障。

(六)企业化运作,全辐射带动。坚定不移推动“公司+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基地+农户”等运作模式,加快乡镇与乡镇、村与村、社与村、农户之间股份合作,推动以县、乡镇为主体的集团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