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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电动车在居民楼道充电的建议

来源:        浏览:85927 次        时间:2022-01-18 15:58:47

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是当前居民小区安全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电动车(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逐步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保有量迅猛增长。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电动车车主图方便省事,将电瓶车放在居民楼道、电梯房外私拉乱接电线充电,阻碍消防安全通道,造成的火灾事故频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为了杜绝杜绝因电动车存放、充电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创造出有序、祥和、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建议:

1、加强摸排和加大惩治力度。各街道办、社区建立居民电动车主登记名册,对电动车辆类型、使用人情况、停放位置和充电情况进行详细摸排登记。协同消防大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摸排出对违规停放在小区消防通道、楼栋之间的电动车和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行为,对于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晓芳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存在以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有以上行为的个人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小区公示栏张贴《禁止电动车私拉乱接电线进行充电》告知书、电视、广播宣传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动员居民自觉选购使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自觉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控制在白天8小时之内。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增加发生火灾事故的危险性。

3、规范化设置电动车停车场所。政府参与,要求各社区和居民小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规范化设置电动停车场所。对于老旧小区,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车充电附近,切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被电动车起火时引燃,造成更大火灾。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最好把充电器放在比较容易散热的通风处,避免狭窄、密闭的环境。对于新建小区,要根据车辆类型、尺寸标准科学规划出电动车停车位置,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